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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龙岩市创新人才的通知
作者: 点击数: 时间:2022-09-21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《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岩委人才〔2021〕3号),根据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《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暂行办法》(龙科综〔2021〕30号)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,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条件

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有开拓创新精神,思想解放,求真务实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没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、省、市科技计划项目。

1.年龄在50周岁以下(1972年9月1日后出生),受聘于我校,全职工作满2年(2020年9月1日前入职)以上的在聘在岗科技人员。应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。

2.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,在前沿科技、交叉学科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,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,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
3.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,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成员,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。

4.聚焦新能源新材料、有色金属、机械装备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,重点支持前沿学科研究、解决“卡脖子”技术问题以及“双碳”相关领域的紧缺人才。

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、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,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(特级人才、A类人才、B类人才、C类人才),以及省特级后备人才、省引才“百人计划”、省特支人才“双百计划”、省杰出科技人才、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“百人计划”、省“创业之星”“创新之星”、省“雏鹰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、市产业领军人才、市名医、市乡村振兴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。

不从事科研工作的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。

5.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
二、遴选名额

遴选2022年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名。

三、截止时间

2022年930日。

四、申报推荐

1.申报人:符合条件的申报人,填报《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》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,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。

2.学校: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,经公示无异议后,在“承诺与审核意见”填写用人单位意见,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,提交推荐单位审核。

3.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(双面打印,一式份)于截止时间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不得推荐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申报材料不得涉密,不得失实造假。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、违法违纪、失信等不良行为的,将按要求撤销申报、入选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2.在申报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,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,联系电话:0597-2793733

附件: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

 

          龙岩学院科研处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2年9月19

 

龙岩学院科研处
电 话:0597-2793733   Email: lyunkychu@126.com